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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

来源:广州化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04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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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标题: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0-03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

原标题: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0-03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化学”)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安泰化学提议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日,安泰化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186,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5%。公司董事会认为安泰化学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了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原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9:15至2020年4月2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文章来源:《广州化工》 网址: http://www.gzhgzz.cn/zonghexinwen/2020/0904/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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